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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 筑梦安居,激活住房租赁新生态

南昌市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 筑梦安居,激活住房租赁新生态

南昌市正式出台《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南昌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旨在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通过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结构,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办法》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建设标准、准入退出、租赁管理及政策支持等多方面内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允许部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扩大房源供给渠道。

在建设标准上,《办法》强调小户型、低租金、高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面向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线门槛。要求房源应具备基本居住功能,提供简约、环保的装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切实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品质。

准入与退出机制方面,申请人需满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等条件,通过线上平台统一申请、审核、轮候和配租。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租。对于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退出保障。南昌市将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房源发布、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合同备案、租金监测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政策支持层面,《办法》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土地支持上,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项目,可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财税支持上,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财政奖补;金融支持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监管方面,加强租金和租期管控,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南昌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南昌市将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为提升城市吸引力、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分析人士指出,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不仅有助于缓解特定群体的住房压力,还将对平抑市场租金、引导住房租赁市场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有望形成政府保障与市场调节良性互动的住房租赁新生态。随着政策逐步落地见效,南昌的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来更加规范、多元、包容的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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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4 23: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