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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圆你安居梦

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圆你安居梦

象山县正式启动新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送来了“安居大礼包”。这一惠民举措旨在进一步缓解群众住房压力,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哪些人可以申请?如何申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本文将为你一一梳理。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根据象山县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面向以下几类群体:

  1. 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具有象山县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一定面积(通常为18平方米以下)。
  2. 新就业无房职工:需在象山县用人单位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一定年限(如5年),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地无自有住房。
  3.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象山县居住证,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如3年),家庭收入符合要求,且在本地无住房。

特别提示: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时间与方式

本次申请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请关注官方公告具体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 线上申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线下申请: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三、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4. 收入证明(工资流水、单位证明等);
  5. 住房情况证明(房产登记查询记录);
  6. 新就业职工需提供学历证书、劳动合同;
  7.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

四、审核与配租流程

申请截止后,县住房保障部门将联合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将进入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顺序进行配租。配租方式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五、房源情况与租金标准

据悉,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布在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等区域,户型以50-70平方米为主,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满足拎包入住条件。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低收入家庭还可享受进一步减免。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对隐瞒、虚报信息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2. 在轮候期间,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主动申报。
  3. 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租、转借,违规使用将依法收回。
  4.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象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动态。

安居才能乐业。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的开启,为许多奔波在城市中的人们带来了希望。如果你符合条件,不妨抓紧时间准备材料,早日圆上安居梦。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74-XXXXXXX(象山县住房保障中心)。

(注:具体政策以象山县住房保障部门正式文件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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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4 01:12:26